外卖骑手有社保吗?针对这一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已给出明确答案。3月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表示,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包括稳妥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的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就业群体规模不断扩大。数据显示,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到8400万人。如何完善他们的社保保障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从2019年开始,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委员就一直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参加今年全国两会,他带来了《关于推进制度创新,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提案,他建议,尽快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解决平台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问题。
对此,有关职能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2021年12月,人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工作于2022年7月起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省市启动,选取出行、即时配送、外卖、同城货运行业部分较大平台企业就业的骑手、司机等群体人员开展试点。
什么是职业伤害保障?据了解,职业伤害保障是在现行国家工伤保险制度的大框架下建立和实施的一种新型社保,根据新就业形态工作特性进行参保方式上的创新,保证他们的燃眉之急得到先行解决。相比于商业类保险,具有保障水平高、保障体系完整的优点。根据政策,职业伤害保障费用由用工方缴纳,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此前,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的社保问题一直是一个难点。因为,与传统就业形态相比,平台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就业方式相对灵活,大多数劳动者难以与用工方直接确认劳动关系,无法参加现行工伤保险,造成外卖骑手等许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游离在社保之外。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表示,近年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规范性文件,在规制新业态中的平台用工新模式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一种比较折中的、兼顾新业态企业发展和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治理途径,特别是形成劳动行为三分法(劳动关系、民事关系、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情形)治理框架,为新业态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在稳经济、保就业、促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启动实施,对于不断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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