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雪球结构”产品出现爆仓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市场表现充分说明,“雪球结构”产品并不是固定收益产品,也无法保证“稳赚不赔”,投资者应注重相关风险。深圳证监局也曾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并表示,部分机构在“雪球结构”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仅片面强调“高收益”“稳赚不赔”的情况,需要予以规范。
“雪球结构”产品的专业名称是“自动敲入敲出类期权产品”,是场外期权结构的一种,该结构的特点是在标的资产价格达到不同水平时有非线性的收益。挂钩标的以中证500指数和中证1000指数为主,其本质上是一种奇异期权。产品进入国内投资者视线是在2019年,当初在所谓的“绝对收益”“代替固收+”“收益颇丰”的宣传下,一度成为财富管理市场上的“紧俏货”,在2021年募集规模开始激增。一些券商和私募机构甚至在售卖产品时,直接将这种期权产品以“雪球结构”命名,让不少投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所购买的是高风险期权产品。
从投资角度客观分析,“雪球结构”产品的收益仅在窄幅震荡行情性价比相对较高,但其总体风险收益特征是大概率赚小钱,小概率亏大钱。在单边上涨行情中,其收益可能远不及指数本身涨幅。在大幅震荡及单边下跌行情,发生敲入的风险较高。一旦发生敲入,就可能面临亏损的情形,再加上其高杠杆性,极易放大投资损失。
“自动敲入敲出类期权产品”因结构复杂、风险较高、管理难度大备受监管重视,证监会已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将衍生品市场各类主体和活动全部纳入规范范围。未来需要进一步规范好“自动敲入敲出类期权产品”的销售与宣传,保护好投资者权益。应做好该类产品的科普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帮助投资者客观了解该类产品的投资风险,提高投资门槛。
监管层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证券公司和资管公司在销售涉及风险较高金融衍生品资管产品过程中,严格落实适当性要求,审慎评估投资者风险偏好,充分揭示产品结构及潜在风险,确保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资管机构应加强销售人员规范培训。在销售产品时严禁使用“保本”“稳赚”等词汇诱导投资者购买或片面强调收益,慎用“最高”“最佳”“最强”等表述,应向投资者充分披露投资“自动敲入敲出类期权产品”风险,必要时进行特殊风险提示。
大众投资者往往较难理解复杂金融衍生品的底层本质及其风险收益特征,证券公司及私募公司等机构在设立和销售该类产品时要规范使用专业名称,避免用“雪球结构”产品来替代其专业性名称。在设立和销售投资产品时使用其专业名称能让大众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最大程度防止投资者在没弄清风险特征的情况下轻易投资。复杂高风险金融产品不应冠以不准确的通俗名称,应让投资者一眼看明白,自己买的是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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