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坚持“查全、查清、核准”原则,加强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全生命周期监管,组织区级各部门“起底式”清查盘点,强化闲置资产盘活。修订完善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开展专项检查3次,覆盖全区69家单位,完成危房排查142栋,督促完成2处C级危房、1处D级危房整治工作。二是狠抓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对标省市,制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持续推动第一集中办公区、区检察院“无废机关”建设,东安湖体育场馆等2个单位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完成200余家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宣传,播放、转发微视频10000余人次。三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依托公车管理平台,定期分析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扎实开展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共检查36家单位,并完成平台检查全覆盖。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处置一辆、更新一辆”规定,处置老旧车辆35辆、更新1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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