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司治理质量的持续提高。12月17日,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第五届主题论坛在北京成功举行。本届论坛以“完善公司治理,提振投资者信心”为主题,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指导下,由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联合主办,金融科技50人论坛作为承办单位之一。“出海论坛”首次亮相,发布《中国出海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报告No.1(2024)》和《2025企业出海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图一 专家共同为“出海论坛”暨《2025企业出海优秀案例》征集启动揭幕
在上午主论坛环节,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中国人民大学原校长刘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傅成玉,国务院原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国务院国资委原副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驻会副会长李冰,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兼秘书长高明华共同为“出海论坛”暨《2025企业出海优秀案例》征集启动揭幕。
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走出去”是我国发展开放型经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获取经济和技术资源、突破贸易壁垒的重要方式。然而企业“出海”需要面对更加复杂的国际市场以及陌生的社会文化环境,对企业的产品技术、市场策略、公司治理、全球化管理等 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在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的学术指导下,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联合金融科技50人论坛共同发起“2025 年企业出海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并将陆续策划召开系列“企业出海服务”生态交流和研讨活动。
下午的分论坛一环节,邀请到政产学研的知名专家以“公司治理与提升出海企业竞争力”为主题展开了深度分享。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兼秘书长高明华代表课题组对《中国出海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报告No.1(2024)》的研究成果进行分享和介绍。北京万信融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出海论坛召集人李张鲁作为本环节的主持人。
高明华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兼秘书长
《中国出海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报告No.1(2024)》是国内第一份针对出海企业的公司治理分类指数专题报告,报告对2023年度在中国A股上市的1304家出海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进行了多维度评估,并对近三年的发展变化进行了分析。本报告由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联合金融科技50人论坛(金科智库)共同发布。“2024年度中国出海上市公司治理 TOP100”也在本环节同步发布。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兼秘书长高明华对《中国出海上市公司治理分类指数报告No.1(2024)》进行了介绍。他指出,报告将海外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企业作为出海企业评价对象(考虑统计意义)。评价结果显示,出海企业公司治理水平总体上高于非出海企业,但分值并不高。出海企业在融入东道国法律体系和国际规则方面仍面临挑战,合规风险不容忽视。因此,出海企业应加强对东道国和国际公司治理规则的了解,并掌握海外法律和国际规则与中国大陆的异同,确保在全球市场中的合规性和竞争力。
主持人 北京万信融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出海论坛召集人
第二部分的主题发言环节,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郑志刚,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智慧芽科创研究院院长方庭,毕马威中国治理、风险与合规服务联席主管合伙人李斌,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宿东君,北京市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刘志民,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赵晓东出席并展开深度分享。
郑志刚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郑志刚围绕特朗普2.0时代对公司治理政策变革的影响,结合ESG(环境、社会与治理)与DEI(多样性、公平与包容)的讨论,分享了他对中国出海企业未来发展的思考。
他认为,特朗普政府的政策调整为ESG运动带来了转折点。虽然ESG自2004年联合国报告提出以来已推行20年,但长期存在的形式主义与过度政治正确问题开始显现,导致企业在治理过程中付出了高昂的隐性和显性成本。他以硅谷银行的破产为例,指出过度追求ESG指标可能掩盖企业在核心管理能力上的短板。而马斯克等商业领袖对ESG的公开批评,也折射出企业界对现行治理模式的不满。郑志刚认为,这种政策环境的变化对中国企业特别是出海企业有重要借鉴意义,企业需要更加务实推进ESG战略,注重实际价值而非表面形式。
针对中国出海企业,郑志刚指出,特朗普时代的政策调整不仅涉及ESG和DEI,还可能重塑全球公司治理的规则体系。中国企业需深入了解东道国法律和国际治理标准,避免因简单照搬国内规则而导致合规风险。他特别强调,企业要警惕海外政策的不确定性,重视治理理念与实际需求的结合,以此提高全球化运营中的竞争力。
最后,无论是ESG还是DEI,其核心都是为了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出海企业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时,必须回归治理的本质,通过深耕实际管理能力,推动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梅向荣 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
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结合盈科的具体实践,分享了他对中国企业出海的深刻洞察。
他指出,随着全球贸易格局和投资模式的深刻变化,中国企业的全球化进入了新阶段,出海已成为中国企业谋求长期发展的必然选择,但这一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深远的企业治理需求。在WTO机制陷入停摆、各国保护主义抬头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不得不适应全球市场的割裂与壁垒,寻求通过本地化投资实现与东道国经济的深度融合。这种变化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针对企业出海过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梅向荣强调,企业需要充分理解并适应东道国的就业、环保、法律合规等要求。他举例说明了许多国家将就业作为评估外资项目的首要标准。此外,在非洲地区,企业需要在项目规模上更注重“适度”,避免因过度竞争导致恶性内卷。同时,他指出,出海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际规则,尤其应当杜绝商业贿赂,保证项目的合规运营,以确保项目合法性,规避因政策环境变化而可能出现的风险。他认为中国企业的新质生产力与全球经济发展将形成强大的互补效应,未来30年将是中国企业在全球舞台上大有可为的重要机遇期。他呼吁企业通过深耕本地化与合规化,不断提升自身的全球竞争力,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最后,梅向荣介绍到,盈科正在加速国际化布局,致力于打造盈科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生态圈,为出海企业提供包括法律、会计、税务、咨询、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专业服务。盈科将积极发挥自身全球化服务网络和专业团队优势,助力中国企业在海外布局、合规管理、风险防控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突破。
杨 涛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指出,金融业“走出去”面临着复杂的内外部挑战,需推动治理机制完善以强化“内功”
首先,当前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既包括“引进来”和“走出去”,也强调包括制度、规则、管理、标准等在内的“制度型开放”。特别是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对外资进入的“门槛”大幅放松。虽然在当前全球复杂形势下,大规模“引进来”面临诸多制约,但仍有一定主动性。相较而言,金融业“走出去”则更具有被动性,面临更为严峻的外部挑战,包括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金融、监管、文化等差异,以及跨国政治博弈带来的复杂局面。
其次,中国金融机构在全球布局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面临竞争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这既有外因,如各国的监管标准和要求各不相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数据保护日益严格,使得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较高等;也有内因,如金融机构国际化水平相对落后,内部治理水平的不足等。
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推动金融改革与金融业“走出去”过程中,金融机构治理成为日益重要的新命题。未来更好地适应日趋复杂的全球金融市场竞争格局,致力于“走出去”的金融机构,需着眼于几方面工作: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平衡中国特色的金融机构治理建设;直面数字化对金融治理的冲击与影响;深入研究海外差异化的监管治理与行业治理规则;权衡国内外的治理协调与一致性;把握规则治理与文化治理的差异等。
方 庭 智慧芽科创研究院院长
智慧芽科创研究院院长方庭指出,随着中国企业逐步实现全球化布局,创新能力的提升成为企业出海的核心驱动力。方庭强调,过去中国企业依赖成本和质量优势进行竞争,但如今,通过自主研发和合作创新,企业正在从制造向品牌转型,在全球化过程中展现出强大的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在此背景下,知识产权在企业出海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随着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增加,知识产权诉讼也逐年上升。事实上,专利诉讼本身并不可怕,关键在于企业如何以最低成本应对这些知识产权风险。企业可以通过精准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竞争壁垒,实现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最后,方庭以智慧芽的核心业务为例,介绍了如何帮助企业构建科技创新能力并保护知识产权。依托大数据和AI驱动的情报工具,智慧芽能够帮助企业通过精准的情报分析、低成本高效率的技术创新、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中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的全球化发展。
李 斌 毕马威中国治理、风险与合规服务联席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治理、风险与合规服务联席主管合伙人李斌分享了企业在海外拓展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经验。首先,企业在出海时不仅要有明确的战略目标,同时要全面评估海外扩张中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尤其是进入海外市场时,很多风险因素在国内未曾显现,如文化差异带来的风险、供应链风险、数据传输风险、汇率风险等。因此,提前识别并评估这些特定风险,能够帮助企业提前制定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避免在实际运营中遇到突发问题。
其次,为确保海外业务顺利开展,企业应建立全球统一的管控框架。管控框架不仅是治理架构的统一设计,包括董事会的构成、专业委员会的建设和决策机制等,还要明确对各地分子公司管控策略和管控模式,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股权构成的分子公司实施差异化管控,确保集团整体战略目标实现的同时,满足海外本地法律法规要求和市场环境的需要。
最后,企业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覆盖从战略决策到日常运营的各个环节。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缓释和管理、风险监控和报告等方面,帮助企业在海外运营过程中及时识别和管理潜在风险。此外,标准化流程体系和信息系统支持可以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合规成本,增强企业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
宿东君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宿东君围绕“应付款黑洞风险与管控对策”进行了深入剖析,探讨了供应链管理中的不当行为及其对经济的深远影响。
首先,供应链链主企业通过延长账期、恶意拖延付款,利用其市场主导地位将资金压力转嫁给供应商。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商业信用体系,降低了资金流转效率,还使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受阻,严重影响其正常运营。部分企业这种做法已经涉嫌触犯反垄断法,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了对中小企业的“社会公害”。
其次,上市公司应付账款增速远超营业收入增速,严重拖累了供应商的资金流动性,尤其对中小企业的创新和研发能力造成压制。大企业通过这种方式提高自身现金存量,但却直接影响了供应链的整体效率和全社会资金周转效率。
最后,供应链账期拖延不仅影响小企业和产业链稳定,也威胁着社会稳定和互信。部分企业利用区块链等新兴金融工具将应付款系统升级为虚拟交换支付系统,这种游离于监管之外的金融小圈子更会加剧金融风险。需要引起市场监督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刘志民 北京市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
北京市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刘志民就出海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首先,出海企业最为关键的法律挑战之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差异可能导致侵权和被侵权的风险,因此企业应深入了解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体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如专利布局和商标保护,防止专利抢注和侵权问题的发生。
其次,跨国合同的法律适用也构成重要风险。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差异,合同条款的解读可能产生争议,导致履约问题。企业需在签订合同前审慎评估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并加强合同审查和管理,减少潜在纠纷。
此外,税务合规和劳动法律风险是出海企业必须关注的方面。不同国家的税制差异可能导致税务风险,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体系,确保税务合规,避免税务违规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企业还需遵守当地劳动法,特别是在招聘、薪酬支付及劳动关系管理方面,减少因劳动争议带来的法律成本。
最后,合规风险也是出海企业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运营时,必须遵守各国的监管和行业规范,确保合规运营,以免陷入违反国际贸易规则的困境。
赵晓东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赵晓东围绕“中国制造企业如何布局海外市场”展开了深入分享,详细阐述了埃斯顿在国际化进程中的战略思路和实践经验。
首先,中国制造企业的国际化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不再仅仅是作为全球供应链中的“超级工厂”,而是逐步向全球供应链的核心环节延伸。埃斯顿的国际化历程包括早期的海外并购以及通过建设海外工厂和扩大全球销售网络,推动从国内市场到全球市场的全面布局。这一转型不仅促进了公司规模的扩大,也显著提升了其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其次,中国企业的出海路径可以有多种形式,埃斯顿选择了内生式国际化、并购、OEM代工和直接建厂等多种模式。随着国际化业务占比的提升,埃斯顿实现了从外贸驱动型到全球运营型的转型。通过优化国际化战略,埃斯顿在技术、品牌、生产和营销等方面逐步实现本地化和自主化,以适应不同市场的需求。
最后,战略引领是公司治理和决策优化的核心。埃斯顿通过强化战略导向,推动了公司在业务拓展、投融资、品牌建设和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协同发展。展望未来,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的融合将成为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埃斯顿也将继续加大在智能制造领域的投入,推动行业的技术创新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