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等多部门正式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宣布“跨境理财通2.0”新政策于2024年2月26日正式落地。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发布后,大新银行将积极响应,升级产品与服务,在新的优化措施下,大新银行南向通业务将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进一步满足大湾区投资者便捷投资本地及海外资产的需求。

大新银行(中国)大湾区显赫客户中心▲
根据细则征求意见稿,跨境理财通2.0在以下三个方面迎来优化升级:
升级一
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
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以外的“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参与门槛从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降低为“满2年”。同时,增加“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作为家庭金融资产准入备选条件之一。
升级二
扩大合资格产品范围。
在“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中,增加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同时,将“‘R1’至‘R3’风险等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范围拓展为“‘R1’至‘R4’风险等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商品期货基金。
升级三
适当提高投资者个人额度。
将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
“跨境理财通”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重大里程碑,升级后的跨境理财通业务丰富了投资产品的选择范围,提高了个人可投资额度,为大湾区居民跨境资产配置提供了便利性。
“跨境理财通”推出两年多来,随着大湾区居民跨境理财意识的增强,相关业务稳步增长。大新银行期待以这次升级为重要契机,持续优化大新银行大湾区跨境业务,满足客户更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积极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互联互通。
关于大新金融集团
大新金融集团是香港领先的金融服务集团之一,业务涵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内地,于港澳和内地经营银行,并于港澳地区提供保险及其他金融服务。大新金融集团建基于中国香港逾75年,目前集团旗下共拥有两家上市公司,包括大新金融集团(股票代码:00440.HK)及大新银行集团(股票代码:02356.HK)。
大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新银行集团”)在大湾区经营3家全资银行附属机构,包括大新银行有限公司(简称“大新银行” )、澳门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内地合共经营约60家业务网点。大新银行集团亦通过大新证券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公司确认大新银行的长期信贷评级为“A2” 级(投资级别),展望“稳定” 。大新银行亦持有重庆银行约13%策略性股权。
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总行位于深圳,在深圳、广州、佛山、上海、南昌、镇江等地设立业务网点,全面提供人民币及外币存贷款业务、资金业务、跨境业务、票据业务、保险代销业务,为个人、企业和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综合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