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拟冲刺上交所主板上市,已回复上交所审核问询函。作为国内少数具备汽车全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研发和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大明电子一直致力于为汽车行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据大明电子问询回复中披露,2020年-2023年上半年,大明电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39亿元、14.82亿元、17.13亿元、8.99亿元,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07亿元、14.47亿元、16.86亿元和8.93亿元,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主营业务经营持续向好。
针对此前的分红问题,大明电子在问询回复中表示,公司历次分红资金去向主要为股东对大明电子增资、缴纳所得税款等。大明电子于2020年-2023年6月累计分红25060.4万元,其中大明科技共获取分红款20168.5万元、淳知源共获取分红款3882.7万元、周招会获取的分红款税后实际到账金额为1009.2万元左右。
据问询回复披露,大明科技获得的分红款中有12750万元(占比63.22%)用于向各股东分红并代缴个人所得税(各股东取得分红后主要用于对大明电子增资、缴纳个人所得税款和偿还银行贷款),3920万元(占比19.44%)用于对大明电子增资,前述合计占比大明科技分红款82.66%;淳知源获得的分红款中有1716.96万元(占比44.22%)用于向张晓明支付股权转让款(张晓明获取股权转让款后主要用于其本人和恒鑫明对大明电子增资和缴纳股改个人所得税款),864万元(占比22.25%)用于对大明电子增资,680万元(占比17.51%)用于偿还对张晓明的借款,前述合计占比淳知源分红款83.98%;周招会获得的分红款中有867.98万元(占比86.01%)用于增资大明电子。
综上所述,大明电子问询回复中表示分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的情形,不存在形成销售收入或代垫成本费用等异常情况,不存在分红资金异常流向问题。有分析人士指出,只要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将分红用于公司再发展是正常合理的操作。企业生存与发展要永远放在第一位,毕竟只有具备良好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企业才有能力应对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未来可持续发展才值得期待。
(来源:大明电子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紧抓汽车行业发展机遇 与众多知名车企合作
大明电子能发展到今天,成为汽车车身电控系统的领军企业,离不开其创始人—周明明。 1988年,因看好电子元件和塑料件制造加工行业的前景,周明明创立了华夏无线电厂(大明电子前身),1994年更名为“乐清市正大电子有限公司”,一年后更名为“乐清市大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大明”),主要从事音响等电器开关的生产业务。而后周明明抓住汽车行业的发展机遇,开启了大明电子的快速扩张发展之路。
大明电子在问询回复中还详细阐明了张晓明与周明明及大明电子的合作关系。1997年,周明明作为乐清大明的负责人在拓展业务的过程中结识了时任徐港电子经理的张晓明。由于张晓明个人能力突出,周明明力邀张晓明担任重庆大明的总经理,并将周明明配偶吴贤微持有的重庆大明20%的股权转让给了张晓明。自2010年,张晓明加入重庆大明后,成为了周明明重要的合作伙伴,共同推动大明电子实现了快速发展。
大明电子多年来在市场中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和客户基础,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公司不仅与长安汽车、上汽集团、一汽集团、比亚迪等国内主要自主品牌整车厂商和长安马自达、东风日产、一汽丰田等合资整车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还成功进入知名外资品牌供应链体系,与福特汽车、丰田汽车等合作,为其提供高品质的汽车电子产品。依靠优质的客户群体,大明电子的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都显著提升。
大明电子在招股书(申报稿)中表示,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内领先、在世界具有一流竞争力的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未来将继续提升公司产能和产品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推动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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