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晚间,中航产融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交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这一决定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究其退市原因,是公司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为尽可能减少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潜在风险,公司决定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退市。
近年来,中航产融业绩出现明显下滑,2022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80亿元、2.90亿元和预计-0.48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5.48亿元、0.8亿元和预计-1.89亿元。此外,公司还面临与中国人寿的增资协议纠纷诉讼,涉案金额达27.1亿元,进一步加剧现金流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主动退市,其实是企业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一种保护。
中航产融在本次终止上市方案中设置了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控股股东中航工业将向除中航工业及集团其他下属单位外的异议股东(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提供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3.54元/股,较3月27日的收盘价溢价2.91%。这一行权价格相对合理,与目前的市场价接轨,使持有中航产融股票的投资者,不会因为公司股票退市而蒙受损失。
作为央企,公司在当前复杂经营环境下做出的审慎决策,希望通过主动退市和现金选择权机制,为中小股东提供变现退出的机会,同时在做好风险化解的前提下谋求经营发展。